一、工资待遇
1.博士研究生:年薪30万+,特殊情况可面议;
2.硕士研究生:年薪16万-19万;
3.本科:年薪13万-15万;
4.专科:年薪11万+。
二、广汉市人才政策
入职后,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享受地方政府人才引进、公积金等相关支持政策:
1.安家补贴:
A.“双一流”建设和原“985”“211”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给予一次性1万元补贴;
B.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副高级职称资格的人才给予一次性2万元补贴;
C. 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资格和国家职业资格高级技师水平认证人才,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贴。
2.购房补贴:自引进之日起,一年内在广汉购买商品住宅用房。
A.“双一流”建设和原“985”“211”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购买商品住宅用房的,给予一次性1万元补贴;
B.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副高级职称资格的人才购买商品住宅用房的,给予4万元补贴(分别按40%、30%、30%的比例分3年进行发放);
C. 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资格和国家职业资格高级技师水平认证人才购买商品住宅用房的,给予20万元补贴(分别按30%、20%、20%、20%的比例分5年进行发放)。
3.租房补贴(发放两年):
A.“双一流”建设和原“985”“211”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给予500元/月租房补贴;
B.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副高级职称资格的人才,给予800元/月租房补贴;
C. 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资格和国家职业资格高级技师水平认证人才,给予1000元/月租房补贴。
三、福利待遇
1.新招聘进公司工作的全日制员工,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按月发放租房补贴:
①具有全日制院校大专(含高职)以上学历;
②与公司订立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在履行期间;
③本人在广汉市雒城镇无直系亲属且无现房居住,需租房自住;
④补贴标准:根据学历层次不同,每月发放300元—800元不等的租房补贴。
2.按月发放餐费补贴、租房补贴。
3.安家费
①公司发放给应届毕业生一定数额的安家费。
②合同期限内,领取一次性安家费的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需根据未服务期限按比例退还安家费。
4.科技津贴、技能津贴、高层次人才津贴
为激励科技人员、技能人员、高层次人才的创新意识和工作积极性,
①公司每月给科技人员发放160元至450元不等的科技津贴,
②根据高级工及以上技能人员的技能等级每月发放50元至700元不等的技能津贴,
③公司给高层人才(高级职称、研究生学历以及高级技师)发放400元/月人才津贴。
5.“八险一金”(五险一金+大额医疗补助保险+商业保险+德e保)的交纳
①“五险”指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五种保险的交纳比例公司严格按国家政策规定予以缴纳。
②大额医疗补助保险、商业保险、德e保按年缴纳;
③“一金”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公积金按本人当月工资的18%缴纳,个人、公司各承担9%。
6.公司鼓励员工自主进行学历、职称、技能等方面的提升,根据不同层次或等级的提升发放一次性提升奖励。
联系方式
联系人:部长:段玉明
副部长:崔潇云
电话:0838-5307200
手机:13981073168
15892475957
传真: 0838-5303050
地址: 四川省广汉市浏阳路西二段98号人力企管部
邮编: 618300